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入学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长从业证明(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工商执照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的打工就业证明); 3.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子女原学籍证明材料(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需要有原户籍地乡镇的外出就学证明,转学需要有原学校的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明)。 法律依据: 《2021重庆小学招生政策》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各区县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区县,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