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方式如下:法院指定,这一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效率高,破产管理人能及时产生,但其主要弊端是债权人的共同意志难以充分体现;机关指定,但这种选任方式可能导致事权不一,因而受到较多的批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