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漏水找谁鉴定 |
释义 | 房屋漏水一般需要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到底是谁的责任。在由法院进行判决。另外商品房交付时应该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房子主要问题如果是并未危及到楼体的安全性能,不算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是可归结于质量的明显瑕疵,房子出现漏水、水电没有按照承诺兑现,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此外业主也可以自行修复,但是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执行,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一、交房整改期间的赔偿有哪些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购房者收房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呢? 应遵循以上三种方案的次序,先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行不通,再由业主自行维修,最坏的结果是选择退房。 第一种,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又达不到退房的标准,业主应通过物业反馈给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在交房时都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对保修提供了承诺,开发商不得拒绝维修。需要注意的是保修期是从交付当日起开始计算的,而不是其他的某个时间节点。 第二种,业主维修。有的开发商不能及时帮助业主维修,业主可自行维修,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必须由开发商来承担。为了确保业主权益,我们建议各位业主做到以下几点: 1、应保留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确切证据,每个业主在收房时,都会有物业或开发商工作人员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对于一些明显的质量问题,业主也可委托相关机构出具报告。 2、在决定自行维修之前,业主因多次联系开发商维修,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开发商还没有任何维修行为,业主才可以自行维修。 3、保留施工的费用和材料清单,以便日后向开发商索取相关费用。 三、退房。如果房屋出现重点质量问题,购房者此时应主动选择退房。可以退房的质量情况有以下几种: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房; 2、交房后,房屋质量经检验不合格;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是指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干扰正常生活,不可修复等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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