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失票救济即票据救济,是指票据权利人因某种原因,而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致使票据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障碍时,为使其票据权利得以实现,而对票据权利人提供的特别的法律救济。失票救济的方法包括:1、挂失止付;2、公示催告;3、普通诉讼。票据救济是在丧失票据的前提下发生的,是一种预防性的措施,是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票据救济的结果是真实票据权利人不持有票据行使票据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