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13年7月1日,上海市实施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上海取消了人才居住证和一般居住证的差别,统一实行积分制,并根据不同的积分,为持证者提供梯度化的公共服务。 但凡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外来人员,就可以享受包括同住子女参加中高考等市民化待遇。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