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查询别人的不动产信息吗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房屋产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吗? 房屋产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通过记载于登记簿。 二、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为不动产权属证书,其上的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有错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若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则没有效力。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真正的权利人可以主张变更登记,但也存在着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或者子女对父母的赠与的可能性。 三、房屋产权登记有误该如何补救 房屋产权登记出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询主体; (二)查询目的; (三)查询内容; (四)查询结果要求;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第九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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