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应该明确自己的林地权属及范围 |
释义 | 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林地的所有权应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国家所有的林地范围一般为: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以及依法确定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林地;其余林地属于集体所有,自留山和依法确定给农村村民使用的房前屋后的林权地,属于集体所有。 经营者手里的林地一般都是通过依法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而取得林地使用权,成为林地的经营者,并获得政府机关核发的林权证书。 经营者虽然并无林地的所有权,只是取得了林地的经营权,但其权利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林地被划为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时,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而此时,该林地较易成为多方争强之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应明确其权属及范围。 一、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除此以外的林权流转是否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流转各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4、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发同意;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5、对于集体林地,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6、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注意《民法典》中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此外,出租后转租的,应当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7、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最长期限为70年。同时,如果是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能超过该林地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 二、林权证到期了还有效吗 林权证载明日期的有两种:一种是集体或国有发包的林地、林木林权证,到期可向发包单位申请继续承包,获得承包权后再向发证机关申请发证;一种是通过流转取得的林权证,到期后向原发包者签订林地、林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再向发证机关申请发证。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对农户承包的林地实施有效保护,现在由登记机构(设在自然资源部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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