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二)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三)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四)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 (六)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七)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拓展资料:事故后果的分类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