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运输许可证有什么用 |
释义 | 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用处如下: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即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的公司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结合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一户一证,车辆营运证一车一证,一户道路运输经营者如果有多台运输车辆,那它可能拥有多个车辆营运证;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需随车携带,但车辆营运证必须随车携带,以备检查。车辆营运证是区分合法车辆和非法车辆的重要标志。 道路运输证是什么证件: 1、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2、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齐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临时营运证的发放对象是指本辖区内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证是针对车辆,发给车辆使用的,随车走;经营许可证是发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的,随单位或人走。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