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肝硬化保险被拒赔后,是否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肝硬化患者的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可以寻求以下救济途径: 1. 申请仲裁: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2. 提起诉讼: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3. 投诉监管部门: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在选择救济途径时,应当仔细查阅保险合同的条款,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拒赔的合法依据。如果合同存在争议条款,被保险人可以向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合同中有关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解除、变更、效力等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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