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夫妻二人在我小区(小区名称)xx楼xx号房屋内居住已满一年以上。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