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锦州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锦州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申请条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 三、锦州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锦州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办理地点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三十二号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出版科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