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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投资经营道路运输企业的立项审批
释义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01年第9号)
    2、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道路运输投资领域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51号)
    二、申报资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规模、期限等;
    2、项目建议书;
    3、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
    4、投资者资信证明;
    5、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设施和设备等投资的,应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证明;
    6、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7、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合作意向书;
    8、提交的外文资料须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三、审批程序流程图(见附图6)
    四、审批时限
    省交通主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报交通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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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