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辞职流程如下: 1,向上司提出离职申请,按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2、在离职申请通过后,与同事做好工作、工具物品交接; 3、去公司人资组结算工资,若需要开离职证明,可以找人事部出具; 4、具体到各公司规定不相尽同,实际请以该公司规定为准。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约定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相互了解,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作为工作伙伴。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理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试用期的离职违约金。 关于试用期时间的规定如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 3、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天; 4、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 5、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调动岗位也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辞职后再重新入职的是否有试用期,法律无规定; 9、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