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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过失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也叫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非过失性解除的具体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劳动法被开除怎样补偿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和劳动者工资,确定经济补偿数额,如果违法辞退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4)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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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8: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