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入的理由主要是:1、引进人才;2、亲属投靠;3、工作调动;4、购房;5、夫妻投靠:因与XXX结婚,为方便工作、生活等;6、子女投靠父母:为方便生活、学习、工作等;7、父母投靠子女:为便于赡养老人、方便生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