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2018年7月30日起,符合六年免检条件的车辆,在办理年审业务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到车管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副页上不再加盖检验有效日期。 对于6年免检车辆,车主可在网上平台申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检验标志将会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不再要求提交行驶证,行驶证副页免于加盖检验有效日期,极大程度方便了新车车主。 免检申领检验标志渠道 一、窗口办理 车主携带身份证到窗口填写申请表,审核后便可领取年检合格标志业务。 二、自助办理 车主携带身份证在六年免检自助办理机上便可办理领取年检合格标志业务。 三、网上申请 可在网上申领,包括交管12123、网上车管所、微信以及支付宝,需要按要求填写并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年检合格标志会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到所填地址。 不过,对于非免检车辆,年检行驶证副页仍需加盖检验有效日期。如果行驶证的副页满了,需要在下次签注前进行更换。 如果行驶证副页年检没盖章,一旦超过检验有效日期,会被判定为脱审行为,此时车辆时不允许上路的,一旦上路行驶被查到,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如果行驶证副页年检没盖章,需及时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到车管所进行补盖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