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捡到的遗失物,拾得人应当返还,拒不返还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且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是什么 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是: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二、返还拾得的他人财物有权利要求报酬吗 1、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是一种法定义务。否则就构成违法侵占,失主或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其返还。 2、拾得物被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前,拾得人应妥善保管拾得物。由于拾得人毕竟不是真正的权利人, 不可能要求其像保管自己物品那样去保管拾得物,因此,法律只要求其以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方式来保管拾得物, 但如拾得人故意损坏或者因为重大失误而导致拾得物损坏、灭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失主或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相关部门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4、失主或权利人发布了悬赏广告,应按约定支付报酬。 三、遗失物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么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有: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