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万元。 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具体参考如下: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 2、经营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 3、财产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4、转移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