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要查多少年账,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破产清算程序涉及企业所有财产,包括货币、实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以及设定担保物权和共有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需要依法进行债务清理。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需要查企业所有的账目,企业的财产包括企业所有的货币,实物,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企业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财务审查要求与时限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财务审查要求与时限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破产清算程序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债务人的债务规模、资产状况和债权人的权益。审查的内容包括查账、查阅财务记录、核实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至于时限,则取决于破产法规定的具体期限,可能是数月或数年。时限的设定旨在确保审查程序的公正、及时和高效进行,以便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促进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时,债务人和债权人都需要遵守相应的财务审查要求和时限,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破产清算程序对于企业的财务审查十分重要,需要全面查阅企业的账目和财务记录,以确定债务规模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必须进行清理债务。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财务审查的要求和时限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异。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应遵守审查要求和时限,以确保程序的公正、及时和高效进行,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一节 破产宣告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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