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2、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3、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4、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5、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6、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7、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