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年聘任期满后: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想在转正之后调动的,一般都是要做出申请的,在调动到当地其他地方或者是户籍所在地都是没有问题的,服务期满国家对于特岗教师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照顾的。 法律依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