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转换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因为专利权人申请的专利都是文字,没有任何的实际效益,因此有了专利转化。专利转化就是把原有的专利文字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生产出实际的产品出售。 但是因为专利转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运作过程,有着许多的因素制约着专利的转化。主要原因有以下点情况。 1、专利证的质量不高,没有实际的专利转化意义,就算是生产出实际的产品之后也不会有人购买该产品。 2、专利质量好的专利,可能因为专利权人所处环境信息不畅通。有了好的专利也不能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发出去,没有人知道该专利存在。能引起开发商的注意,有限的精力、财力没有用到刀刃上,走了不少的弯路。 3、当然还有一部分好的专利,专利权人有着一种心理。在专利申请成功之后,就应该会有买家主动找上门购买其专利,不用去找路径推广专利。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企业在需要专利的时候一般会通过两个途径获取专利,一种是找到代理机构购买专利,另外一种是通过相关的信息网站获取,如果不发部相关的信息企业根本不知道你拥有这些专利。 4、专利项目寻找到合作方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在合作方式或者成交价格上不能达成一致,让机会白白浪费。这种情况最可惜。部分专利人望望对自己的专利期望值过高,一项普通的专利转让费动辄上百万千万,让合作者望价却步。 一、专利转让的注意事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依照《专利法》第8条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该发明的内容在作出授权决定前(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已有可能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可以延展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20年,敦克尔文本并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0年,为适应专利法国际协调的趋势,我国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延长了我国1984年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 依照我国1984年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加异议制,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即专利授权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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