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护栏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人员受伤的,可以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但造成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一、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牌归哪管? 归高速公路管理局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有需要的需要与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高速路护栏向外50米这个距离内的广告牌设立都是归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广告牌的位置大小都有相关的严格要求,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各个地方的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则实施。违反规定的,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