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证券基金的托管银行、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如何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基金托管银行、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在防范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加强信息披露、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加强监管执法等,从而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有关公司和证券的重要信息,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正交易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五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规范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基金财产的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对证券市场进行全面监管,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风险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证券基金托管银行、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有责任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从而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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