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是否会面临罚款? |
释义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会受到罚款等处罚措施,企业需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整改后可申请复查。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包括了解法律法规、了解商品属性、保存购买凭证和与商家协商。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要罚款吗? 要罚款,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可以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收到质监局《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后,要做如下工作: 1、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主动收回已售不合格产品。 2、接到《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如对本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质监局提出复检申请,省质监局负责企业异议的受理工作。 3、15日异议期后,企业所在地质监局负责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企业按照要求提交整改报告,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向所在地质监局提出复查申请,由所在地质监局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企业进行复查检验;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通报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其中,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移送执法查处,依照《产品质量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于在在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实施质量警示和专项整治。 二、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权?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4、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产品质量问题是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只要存在违法的行为就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当事人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 结语 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情况下,相关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收回已售产品,并配合地质监局的整改要求。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质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改正或复查仍不合格的,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存购买凭证,并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若遇到严重质量问题,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要求赔偿。产品质量问题应依法追究责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六条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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