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疤痕面积要根据劳动能力委员会的鉴定确定。工伤的鉴定内容是包含疤痕的。等级多的鉴定根据疤痕的面积的大小、毁容的程度以及疤痕影响关节的功能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高的工伤级别是一级,最低的工伤鉴定的级别是十级。全身的重度瘢痕形成,占体的表面积大于等于百分之七十,伴有四肢的大关节中两个以上的活动功能受到限制的为三级。 法律依据:《工伤鉴定标准》c)三级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15)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16)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7)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18)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