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不是一定要一式两份,要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4、当事人采用信件和数据电文等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的成立不以合同的份数而定,有一式两份的合同是最好的,但如果合同只有一份,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没有违法内容即可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