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文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释义
    《文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各个时期的文物;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1911年以后的文物,但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除外。第六条第九条(申请经营文物提供的材料)申请《文物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文物经营申请登记表,内容由市文管委规定;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第十条(申请设立文物交易市场提供的材料)申请设立文物交易市场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文物交易市场申请登记表,内容由市文管委规定;
    (二)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三)经营场地的证明材料;
    (四)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文物交易市场的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第五条需要从事文物经营的,应当向市文管委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文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各个时期的文物;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1911年以后的文物,但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2: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