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委会不是政府部门。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客观: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