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管水的部门有:水利局、河道管理局,还有水务局。管理市内供水的是自来水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管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设立的水利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