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肢体残疾4级的情形,是需要《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来进行判定的,其具体标准为:单小腿截肢或缺肢。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二、肢体残疾的分级(四)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一)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二)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三)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四)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