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销货清单开票的方式是: 1、打开防伪税控系统后,即可进入发票管理界面; 2、点击“发票填开”,填写购货方的信息并且选择“金额含税与否”; 3、然后点击“清单”,在“清单填开”界面正确填写货物、型号、数量和单价等信息; 4、然后返回“发票填开”界面,打印发票; 5、点击“清单”后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即可。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