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维修发票,但修理厂已关闭或报废,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要求提供维修发票。但是如果修理厂已经关闭或报废,造成无法提供维修发票的情况,理赔受理仍然可以进行。此时,理赔人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修理厂的营业执照、以及与修理厂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承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人要求提供索赔所需证明及有关资料。”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人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事故不相符的证明或者不应当提供的证明及资料。” 3.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如果无法提供维修发票,理赔人员可以通过其他证明材料进行理赔。例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供修理厂的营业执照、与修理厂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以证明维修事实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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