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对象分手钱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如果是赠送给对方的钱,分手后不能要求对方退回,如果是借给对方的,只要有证据,无论分手与否都可以要求对方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已经公证; 2、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二、赠与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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