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我国有动物保护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当然大部分国家都有。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漏洞百出,史前灭绝的欧洲巨蟒、1975年灭绝的雷蛇科雷蛇属两位成员中的雷蛇,都赫然在列。以及随处可见的、人工养殖技术繁殖成熟但野生受保的绿鬣蜥、球盲、鹦鹉(我国合法的只有三种),甚至是中华草龟即乌龟、黄喉拟水龟等等私人捕杀、贩卖、饲养都是非法的。合法化进程极其缓慢的同时并没有很好的保护到真正需要保护的生物尤其是水生生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第十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猎捕、利用或者破坏。 第十一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