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方式可以加强物权的保护 |
释义 | 可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对物权的保护: 1、物权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因物权归属与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 3、所有物被无权占有人占有或损毁的,可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可请求损害赔偿。 一、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有哪些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如下: 1、权利人不需要证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实现物权请求权或者承担物权民事责任;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为前提;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物权请求权难以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不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与物权密不可分,对物权的任何占有构成侵害或阻碍的,物权持有人和占有人可以行使该请求权。 二、买房纠纷该找哪个部门呢? 买卖纠纷可以找村委会或居委会、基层人民政府、仲裁庭、法院。因为买卖纠纷发生后,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起诉等方式解决争议,解决争议的主持机构就是以上列举的机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遗失物案件可否要求拾得人返还原物 遗失物的请求权有以下三项:权利人要求拾得人返还,此权利为物权请求权,无时效限制,拾得人无权处分,原所有人向拾得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此权利为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拾得人无权处分,原所有人向受让人要求返还原物,此权利为物权请求权,但是要注意,此物权请求权受知道或应当知道两年内限制,此处两年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不行使的话权利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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