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共制定了四部宪法,其中第一部是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四章一百零六条的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第二部是七五宪法,于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三十条,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第三部七八宪法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四章六十条。第四部七八宪法为我国当前现行宪法,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