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和社会给予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和抚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人优抚,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主要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给予物质优待和精神安慰。由民政部门主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