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饲养三有鸟类怎么处罚? |
释义 | 三有鸟类立案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因此,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应当立案。 1.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案: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5只以上的; 虽无猎获物,但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立案: (1)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等禁用工具10次以上或使用猎套500个以上、陷阱100个以上的; (2)采用夜间照明、火攻、烟熏等禁用方法10次以上的; (3)因违法狩猎被行政处罚过2次以上的。 2.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5只以上的; 虽无猎获物但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立为重点案件: (1)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等禁用工具20次以上或使用猎套1000个以上、陷阱200个以上的; (2)采用夜间照明、火攻、烟薰等禁用方法20次以上的。 3.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0只以上的;虽无猎获物但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等禁用工具30次以上或使用猎套2000个以上、陷阱300个以上的; (2)采用夜间照明、火攻、烟薰等禁用方法30次以上的。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5只以上的; 虽无猎获物但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立为重点案件: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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