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X。住所地:X。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原告不服*****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对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担支付和赔偿义务。事实与理由:此致xxx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x有限公司(盖章)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