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行车记录仪没有监控定责方法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5、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6、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