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开具注意事项有:1.发票不准涂改。2.发票打印时不准超出打印边框。3.对于办公后勤类物品,不准不同类物品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4.发票抬头不准不按要求开具。5.单位经营范围必须与报销内容相符,不准跨范围开具发票。6.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盖章要清晰,完整,不准出现发票专用章上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