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方是丈夫那么妻子可以代替其开庭吗? |
释义 | 需要看案由,是何种案件类型。就如离婚案件,当然不能代为开庭,会导致原被告合一。如果是其他案件比如民间借贷,无论是丈夫作为原告起诉还是其他人起诉丈夫作为被告的,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委托配偶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可以委托当事人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其妻子属于近亲属的范围内,在一些案件中可以委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一条 【代理人权利】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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