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要约,是接受要约邀请,差别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一、什么是要约价目表呢 价目表不是要约,是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有在相对人发出要约以后,再经过自已的承诺,才能使合同有效成立。 二、合同的订立通常分为哪几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的必经阶段有两个:一是要约,二是承诺。 (一)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二)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三、要约指的是民事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要约是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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