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患乳腺癌,请假扣工资吗 |
释义 | 请假期间不应扣工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讨薪。工资计算应按照制度规定,不剔除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应支付相应加班工资,不低于150%至300%。有事假情况下,工资应根据每日基本工资和工作天数计算。 法律分析 请假期间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公司不发放工资,但是不应该扣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有事假情况的:工资=每日基本工资×工作天数。违法扣薪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拓展延伸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患乳腺癌:请假期间待遇保障问题解析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患乳腺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职工享有一定的请假期间待遇保障。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患病期间享受病假待遇,具体请假天数根据医疗证明和单位规定而定。其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乳腺癌属于恶性肿瘤,职工可以申请医疗期,医疗期内享受工资待遇。此外,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可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请假和待遇保障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在请假前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结语 请假期间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公司不发放工资,但是不应该扣工资。根据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是按照年、季、月来计算的,工作小时数也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未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下,应支付不低于规定的加班工资。对于有事假的情况,工资应根据每日基本工资和工作天数来计算。对于违法扣薪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患乳腺癌期间的请假待遇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职工可以享受病假待遇、医疗期工资待遇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请假前建议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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