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果木酒征收消费税吗 |
释义 | 果木酒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其中:第二类、酒及酒精,酒是酒精度在 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包括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 对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制或泡制酒,按其他酒征收消费税。 相关知识 消费税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应税消费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已于2014年12月1日停止征收)。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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