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块地卖两家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块地卖两家处理如下: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仲裁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使用用途如下: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等; 2、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 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等。 综上所述,一物二卖,一般定性为民事纠纷。由于重复出卖,则需向其中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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