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低保2022年新标准 |
释义 | 2022年北京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245元调整为1320元,上调75元;因标准提高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2022年8月1日,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了《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202号),新标准从2022年7月施行。 参考2021年10月18日《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21〕168号),此次标准调整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1、调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儿童: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社会散居孤儿;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且已办理集体户口的流浪乞讨生活无着儿童、打拐解救儿童、由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费的通知》(京民福发〔2016〕430号)明确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病儿童和残疾儿童。 2、调整标准 孤儿、弃婴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2450元标准发放。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且已办理集体户口的流浪乞讨生活无着儿童、打拐解救儿童、由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进行保障。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病儿童和残疾儿童,在继续享受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待遇基础上,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标准的40%发放生活费。 总结:北京市低保标准2022为每人每月1320元,此标准从2022年7月施行。因标准提高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1、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城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8年2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发消息,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00元调整为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为2000元,该标准从2018年1月起实施。具体标准有;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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