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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
释义
    侵占罪为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管辖权,如立案发现是侵占罪则应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若他人财物被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若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则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被害人告诉才能处理此罪。司法机关不告不理,只有被害人告诉才开始追究刑事诉讼。
    法律分析
    1、侵占罪是刑法中唯一的绝对亲告罪,因此公安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已经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2、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将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将他人的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也将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只有当告诉侵占罪时,才能处理刑法第270条第3款的规定。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后,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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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3:23:43